第三方商家商品将由商家直接为您提供售后服务,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悠福鼓励您与商家之间协商解决,如无法联系或协商一致的,请联系悠福客服解决。
1. 售后服务总则
自礼品兑换后之日(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)起7日内,所购买商品可以申请退换货,您可在线提交退换申请办理退换货事宜。具体退换货标准如下:
1)
如收到的产品无任何问题要求退换,请于签收之日(以物流显示签收时间为准)起的7日内,并在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申请退换,产品寄回的邮费由客户承担。退货时请保持礼品完好,附件齐全,并将礼品的赠品一并返回;
2)
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物流损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退换货,商品寄回邮费由商家承担:
a)
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:经由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,并出具检测报告或经第三方卖家售后确认属于商品质量问题。
b)
到货物流损、缺件或商品描述与网站不符等商家原因:悠福审核期间可能需要快递人员证明或要求您提供实物照片等,以便售后快速做出判断并及时处理。
2.
判断实际收货日期规则
按照第三方物流平台显示的实际到货日期为准。如果第三方合作伙伴不能有效返回签收日期,则第三方商家客服根据距离等因素和客户人工确认实际到货日期。
3.不予办理退换货礼品
1)
任何非悠福第三方商家出售的礼品(序列号不符);
2)
食品(含保健食品)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、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的;
3)
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、改动,破坏、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、指示标贴、机器序列号等,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,或产生激活、授权信息、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的;
4)
无法提供礼品的发票、保修卡等三包凭证或者三包凭证信息与礼品不符及被涂改的;服装、鞋帽、箱包、玩具、家纺、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、标识被剪或商品受污、受损的;
5)
鲜活易腐类礼品;
6)
根据礼品性质不适宜退货,如电子卡券,经您在兑换时确认不宜退货的礼品;
7)
其他依法不应办理退换货的。